广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钦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1月24日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属地管理,依法履职尽责
各市、县(市、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辖区内相关单位都要接受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政令畅通,并加强值班值守,共同做好疫情应对工作。
二、严格管控,防止疫情传播
依法依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进行管理。对确诊病例实施隔离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准予解除隔离。对疑似病例实施医院内隔离医学观察,样本经实验室检测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按规定解除隔离。对密切接触者及可疑暴露者实行医学观察,符合医学相关标准后可解除。确诊、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不配合进行医学观察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联防联控,加强社会面管理
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适时在机场、车站、口岸、码头等交通枢纽均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检测的疑似病例,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移交。舆论引导从武汉来桂、返桂人员自觉实行居家观察和医学观察。辖区内有关单位、部门及基层组织对从疫情流行区来桂、返桂人员依法进行排查和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等情况立即报告。
四、加强诊疗管理,确保人员安全
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器械试剂准备、院内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全力救治病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健康安全。严格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所有医务人员和进入医院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
五、加强健康宣教,普及卫生知识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倡议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时期,保持个人卫生,减少外出,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
六、严格疫情报告,规范信息发布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必须按要求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鼓励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实行严格的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解疑释惑,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七、做好物资保障,严处违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维护市场稳定。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八、实施城乡清洁,强化源头治理
深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城乡环境清洁,清除病媒孳生地。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管控制度,杜绝野生动物交易。
九、坚持以人文本,注重人文关怀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对患者和被隔离群众实行人文关怀,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疏导。关心关爱一线医护人员,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国人的心,从1月23日起至24日已有多个省份先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启动一级响应意味着什么?面对一级响应,我们该怎么做?一起来看——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是什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 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 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级响应意味着什么?
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各部门应该怎么做?
各级人民政府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划定控制区域;疫情控制措施,比如限制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流动人口管理;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
卫生行政部门
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发布信息与通报;普及卫生知识等。
医疗机构
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等。
除上述机构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也会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非事件发生地区也有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
一级响应主要是省级要按国务院的部署组织防控工作;强调的是全国范围统一的部署、协调。
面对一级响应,我们该做什么?
专家表示,面对一级响应,做好防护很重要。
正确戴口罩
日常自我防护、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型口罩都可以。如果出没在车站、机场等地,口罩最好2~4小时更换一次。
注重手部卫生
尽量不接触公共场所的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外出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认真洗手,处理完海鲜活鱼等食材后也要及时给手消毒。
减少外出
尽量减少外出的机会,尤其是不去人流密集处。春节期间,改改拜年形式,尽量电子拜年、云送祝福。
不接触、食用野生动物
少接触流浪猫狗、不接触野生动物,也不要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家庭用餐备好公筷
家庭用餐时,先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建议不聚餐、减少聚集活动。
划重点:
无论是否启动一级响应,群众都应该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
扩散!
钦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通 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在钦州发生和扩散,根据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请市民朋友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果到公共场所务必戴口罩,同时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二、停止人群聚集性活动。全市集市、集会、大型活动等一切群众文化活动取消;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室外景区、公园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全面清洁消毒。
三、自觉做好社区登记。自今日起湖北省抵(返)钦州的人员,请在所住社区或酒店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管理,进行早晚测量体温,14天内自我隔离观察,避免外出。
四、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全市所有汽车客运站、码头、火车站等交通站点的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的将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作进一步检查。
五、配合做好医学观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市将对所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不配合者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特此通告。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这个春节,我承诺!
▍图文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天一剑、钦州发布、人民日报
▍责编: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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